台灣桃園一名49歲李姓男子,不滿同居女友的15歲女兒,遭一名黃姓22歲男子引誘發生性關係,前年11月17日叫同居女友的女兒約對方到桃園一間網吧,再夥同另外4名青少年男女圍毆黃男。隨後,李將黃押到自己住處,用菜刀威嚇,逼他以牙刷擦生殖器。
黃因恐懼不得不從,卻因疼痛難耐,不得已要求改以牙刷插進肛門替代。眾人還把畫面拍下來傳到facebook,並以黃的名義在facebook貼文「本人因強姦及誘拐未成年少女進入此分局,請有受害女子勇敢站出來指認」等。
李等人向黃勒索10萬元新台幣(2.4萬港元)掩口費不成,遂將黃帶到八德警分局指控他性侵未成年少女,辦案警員發現他神情有異,身上又有傷,察覺不對勁,帶他往醫院驗出生殖器及肛門挫傷,深入調查後發現有內情,遂將李等人送辦。桃園地檢署今日依妨害自由、恐嚇等罪將李等人起訴。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