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翔性侵案●不斷更新】高雲翔下午抵達法院 陪審團明日續審議

蘋果日報 2019/11/28 00:31

澳洲性侵高雲翔

(更新內容)內地男星高雲翔去年3月在澳洲涉嫌性侵一名36歲華裔女子,被控強姦、猥褻等共7項罪名。過去1年,控辯雙方提出各種理據,今日將有最終判決。
14:55
媒體進入法庭,聽取審判結果。不料陪審團進庭僅3分鐘就退庭,未有統一結果公佈,明日周五繼續審議。
13:50
庭審開始,法官指出,雖然他之前說過,預計庭審29日結束,但他着陪審團不要顧慮時間,充分商議才下決定。
13:30
高雲翔在律師和女助手的陪伴下終於出現在了法庭,他身穿黑色西裝,神情緊張,快步走入法院。
12:30
庭審尚無進展,媒體仍在等候。
09:00
王晶父母和親屬一直在庭外等候,代表律師不時來與他們交談。陪審團仍在商議,高雲翔仍未現身。
08:00
陪審團退庭商議,法庭大門仍然深鎖,部份高雲翔法律團體成員及媒體在庭外等候。高雲翔尚未現身。
07:00 (香港時間,下同)
高雲翔與內地製作人王晶案件繼續開庭審理。
案情指,去年3月29日高雲翔及內地製作人王晶,先後分別在悉尼岩石區香格里拉酒店的房間,及悉尼市中心Haymarket被警方逮捕,指兩人涉及兩日前(27日)在香格里拉酒店房間內性侵受害人。
法官在昨日最後一日的庭審上,向陪審團提出一系列的問題,包括高雲翔的第一項指控「結夥嚴重猥褻」中,檢察官提供的證據是高雲翔故意觸摸女子的胸部,真是確有其事,但問題在於女子是否同意高雲翔觸摸她。關於侵犯的定義在於是否經過考慮,無意碰到不屬於侵犯,但如果有意而為之,即便是輕輕觸摸,也構成了侵犯。
第二個問題是在女子描述遭高雲翔侵犯的過程中,她是否向高雲翔表達過自己不想被侵犯的意願。這種表達未必是口頭上,也可能是肢體語言。第三個問題則是高雲翔是否有能力判斷女子不想被猥褻。法官指出,雖然不可能閱讀別人的想法,但可以用常識代入其狀態,同時還要考慮酒精的作用。
第四個問題,單是觸摸行為是否構成猥褻?第五個問題,王晶和高雲翔是否是共犯?王晶的出現是否對高雲翔造成了鼓動?
法官指出,檢方對王晶的起訴基本和對高雲翔的相同,唯一的差別在於只有在高雲翔的罪名成立時,王晶才是高雲翔的共犯。法官提醒陪審員,只有在陪審員對所有的問題都覺得「是」,高雲翔的罪名才會成立,即使有一名陪審員認為「不是」,罪名都不成立。
今日悉尼
-----------------------------
2019區選專頁
光復香港 11.24踢走共產黨
-----------------------------
【撐學生】
召集有心人 撐學生全年睇《蘋果》
立即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