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搞離婚要另訂備忘錄?
備忘錄贍養費離婚
案中的原告妻子與丈夫處理離婚案件時,就資產分配及贍養費事宜,雙方簽署一份備忘錄。有律師解釋,並非所有離婚案都涉及備忘錄,若資產分配較複雜,如涉及子女將來留學、家庭成員的病情會惡化等未能預測的事,便會另訂立備忘錄。
律師黃偉能接受查詢時解釋,一般而言,若只簡單涉及贍養費、子女撫養權,有關安排會在附屬濟助(ancillary relief)命令直接處理。但若涉複雜事宜,如有家庭成員有病,將來或要找專家;物業要留待巿況好轉才出售等會變化的事情,需要法庭長期監管,但法庭又不便長期監管,離婚雙方便會另作備忘錄,交代細節,若有變化時,才再上法庭解決。
黃續指,涉及前伴侶的贍養費金額,可隨時更改,除非給予妻子的贍養費是一筆過支付,或者離婚訴訟過程中不涉任何贍養費。至於子女的贍養費更沒有任何限制,隨時也可以向法庭申請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