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除英國以外的27個成員國大使昨日在布魯塞爾開會後,同意讓英國「彈性延期」脫歐,期限由原定本周四,延至明年1月31日。
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宣佈,歐盟最遲今日透過書面程序正式落實容許英國彈性延期脫歐。根據傳媒取得的會議協議文本,新脫歐期限有彈性,如英國國會年底前通過首相約翰遜早前與歐盟達成的新脫歐協議,可在11月30日或12月31日離開歐盟,毋須等到明年1月31日。
惟英國須任命一名高級官員在歐盟委員會擔任職務,並同意不能再重新談判脫歐協議。今次是歐盟第二次批准延遲脫歐限期,第一次由3月29日延遲六個月至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