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是咁的】大狀是怎樣煉成的?
大狀PCLL假髮大狀是咁的LLBJD律師袍實習大律師法官閣下
除了入行後執業競爭激烈,其實大律師入行前也要過五關斬六將。學歷方面,先要完成4年的法律學位(LLB),再攻讀1年法學專業證書學位(PCLL);若持有其他學士學歷但想「中途出家」轉行,便要重新修讀LLB或報讀年期較短的法律博士(JD),再投考PCLL。
學業過關只是入場券,執業前還要經歷「跟師傅」的學徒歲月,即擔任實習大律師(pupil)跟隨不同的執業大狀學習。大多數人會選擇跟從一位刑事大律師和一位民事大律師。完成首6個月的實習期後,準大狀便可申請公會認許取得大律師資格(俗稱call bar),此後可在師傅監督下作有限度執業,再過半年方能自立門戶,正式執業。
本港法律專業承襲英國傳統,分為大律師,俗稱大狀(barrister,簡稱bar)及律師(solicitor)兩種,各司其職,其中只有大律師需在區域法院或以上級別的公開聆訊戴假髮。大狀屬「訟務律師」,較多應付「庭上」工夫,例如訟辯及盤問證人,但亦會按客戶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律師則是事務律師,在案件初期負責「見客」、草擬文件及轉介客戶給大律師,亦會在樓宇賣買、婚姻、遺囑等事宜上,協助草擬法律文件、見證當事人宣誓及簽署等。
而兩類法律專業人士,並無從屬關係,大律師要靠事務律師轉介才可接生意,跟客戶開會時亦需有事務律師在場。電視劇中有學者想狀告下屬誹謗、直接造訪大律師辦公室討論案件勝算,通常都是劇情需要。
大狀與律師上庭發言時,衣着亦有不同,只有大律師和資深大律師會配戴短假髮,律師則不用。兩者的黑色律師袍,質料亦有分別。值得留意的是,大律師公會會員通告訂明,大狀未經公會同意,不能為推廣業務用途發佈自己穿戴律師袍及假髮的照片,亦不得在法院範圍外穿戴律師袍及假髮出現,唯一例外場合,是每年的法律年度開啟禮。
其實擁有大律師執業資格的人,除了上庭為客人辯護,尚有很多其他出路,包括協助律政司處理外判檢控工作、為法律援助署代表獲批法援的市民上庭,或向當值律師服務報名輪值,代表裁判法院案件被告出庭,當值半天可獲3,600元津貼。
有大律師指出,大狀報名輪候擔任當值律師後,若未有當值經驗,先要上一個介紹課程(orientation course),當值經驗淺的,由完成課程至首次出庭,可能需輪候超過半年。若已有擔任當值律師經驗,則輪候1至4個月不等便有機會再出庭。
累積一定經驗的大律師,更有機會進入司法機構出任暫委裁判官。另外,有人會選擇在私人公司出任法律顧問或公司律師,亦有人中途轉換跑道,改任固定月薪的事務律師。
大律師(左一)上庭或出席典禮會戴假髮,律師(左二)則不用。圖左一為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左二為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
大律師假髮有分長短,資深大律師的長假髮(右二)會在出席儀式時配戴,上庭則會用圖中其他人配戴的短假髮。圖右二是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梁偉文。
大律師除出席典禮外,一律不得發佈自己穿戴律師袍和假髮的照片,也不得在法院範圍外穿戴律師袍和假髮出現。圖為潘熙(左二)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典禮盛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