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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要求懲教署賠償1.6萬元 惟缺席聆訊遭撤銷申索
蘋果日報 2018/09/27 15:35
黃之鋒
懲教署
香港眾志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聲稱去年入獄時「轉倉」往東頭懲教所期間,遭懲教人員命令剝光豬蹲下再抬頭回答提問。黃直指屬人身侵害及行政失當,循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懲教署索償1.6萬元。案件今日提訊,惟因黃缺席聆訊,審裁處撤銷其索償申請。律政司代表指不會索償訟費。
黃之鋒指署方於去年10月16日的行為屬人身侵害及行政失當,超越基本需要。案件早前提訊時,審裁官梁少玲主動申報於2012至2013年間曾參與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與黃之鋒開會討論社會及政治議題,問雙方是否同意她繼續處理提訊,最後雙方沒有反對。
【案件編號:SCTC28340/18】
記者廖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