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點32分消息】連日來一直有撰文評價佔領運動的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今日在免費報章《晴報》專欄指,香港人尊重法治,令不少引以為傲,但他強調人決定對與錯,不是基於法律,是基於良知和道德,又以美國過往的奴隸制度為例,指以前美國法律令黑人得不到公平對待,之後法律跟隨其道德的改變而修改,販賣奴隸由合法變成不合法。
王維基以「犯法而不犯錯」為題撰文,指道德是大眾認可的標準,所以關乎道德的法律,群眾甘心情願的遵守,例如現今社會道德上不接受「安樂死」,但說不定若干年後,安樂死會因受廣泛接受而變成合法,但另一類法律,與道德無關,只為了讓統治者更易於管治的話,很多時候就值得商榷,「尤其是一些與『修改法律的程序和方法』有關,或與選舉制度有關的法律,並不是涉及道德標準,沒有明顯的對與錯,就算不跟隨,也不是道德上犯錯」。
他認為香港人無論做甚麼事亦以法律為依歸,容易打動人心,香港人一直相信「依法行事」是一定對的原則,但指出法律並不是中性,而是具指導性,法律是限制群眾不能做某些事,這個限制或許跟道德標準有關,又或許是與社會行政管理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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