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師」處理物業買賣 合約仍有效嗎?

蘋果日報 2018/09/26 19:26

假學歷使用虛假文書張家玲張嘉禧女律政大話王

女律政大話王為了躋身法律界,先竄改成績單申請入讀港大的法律課程,獲取錄後又因成績太差未能畢業,遂於內地買下假畢業證書,並憑假證書獲律師樓取錄成為實習律師。當業主或買家找律師行處理物業買賣,事後卻發現簽署合約的「律師」原來沒有律師資格,應如何是好?
有律師指這一般不影響交易,因為律師只以見證人形式處理物業買賣,而經手該份合約的亦不只一人,律師行可以證明及確認有關買賣合約及買賣雙方簽署等資料無誤,而且沒有法例規定見證人必須是律師,故交易有效性不成問題。
另有律師認為,若客人付款向律師行徵詢法律意見,但事後發現提供意見的並非真正律師,則或可向律師行追討已繳的費用。
此外,若婚姻監禮人以「假律師」身份證婚,事後被揭發不具律師資格,婚姻雙方又是否可悔婚?答案是不可以。律師指出,只要當時婚禮上,在場人士真心相信證婚人是真律師,而他行使的所有證婚步驟均沒出錯,則此段婚姻在法律上屬穩妥,「唔可以challenge(挑戰)」。反而婚姻雙方若基於「律師」身份問題,對之前的證婚心存懷疑,希望補辦證婚,所需費用或可向「假律師」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