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兩度尾隨女生入廁所偷拍 小學資訊科技助理認罪候判
小學偷拍兩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
小學資訊科技助理被發現在校內至少兩次偷偷尾隨女學生入女廁,偷拍她們蹲下如廁的情況。助理今日在裁判法院認罪,求情透露因轉職後壓力大而犯案,又謂原定與拍拖18年的女友擺酒結婚,但被捕後已取消酒席,損失訂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聞言,質疑求情內容與案件無關,並且直斥被告所找尋的目標「發育都未完成」,是無法保護自己的弱勢社群,下令被告即時還押監房,先索取其背景及心理學家報告後才判刑。
40歲被告羅德禮今承認兩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他於2018年6月11日在某小學的4樓女厠兩度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女生蹲下如廁、私處清晰可見的影片。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小學擔任資訊科技助理。2018年6月8日,學校一名教師看見被告手持手機,從4樓女廁步出;向被告打招呼時,被告神色緊張。他認為被告有可疑,向時任校長報告事件。學校其後於6月11日在學校4樓設置隱閉鏡頭,鏡頭指向女廁門口。在個多小時的錄像中,看見被告兩度尾隨不同的女生進入女廁,面向廁格蹲下,並且手持手機。
校方報警,警員檢視校方片段後,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稱:「我喺四樓女廁影咗學生妹,但我唔識佢。」被告承認因性衝動而犯案,之後會刪除片段。警方科技罪案調查人員檢驗被告手機,發現內有兩段片段,均拍到女學生在廁格內如廁,惟片段中的女生身份不詳。
辯方代表律師今求情指,被告自2009年6月起在該校工作,案發時已在學校工作近10年,本來任職教學助理,其後轉職資訊科技助理,轉職後壓力大,引致心理問題,最終犯案。
辯方續指,案中片段的女童不知自己被偷拍,故不會造成創傷;而且片段時間短,被告亦沒有分享片段,其後更會刪除。案發至今已經兩年,案件拖延,被告已承受巨大心理壓力。律師又透露,被告與拍拖18年的女友原本訂於去年3月結婚,但亦因本案而取消酒席,損失七萬元訂金。
羅官聞言,質疑取消擺酒與案件有何關係,「驚啲親戚朋友嚟到,冇咗個新郎哥呀?」羅官又謂:「甚至女方話分手,都係佢(被告)嘅問題,同呢單案有咩邏輯上嘅關係?」辯方澄清,陳詞只是針對案件延誤令被告承受很大折磨一事,而案發後被告已遭校方解僱。被告亦有參與明愛「朗天計劃」,解決他的心理問題,一眾教會朋友亦有到庭支持他,望法庭輕判。
羅官指出,小學生即使在最高年級,年紀仍是很小,「發育都未完成,你搵嘅目標係弱勢社群,無法保護自己」。羅官決定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心理學家報告,案件押後至6月16日判刑,被告即時還押監房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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