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若好奇的讀者到網站下載新聞稿附帶的報告或摘要一看,便會發現電訊管理局的新聞稿「隱惡揚善」,隻字不提報告內一個重要結論,報章也懶得引述。故此,筆者惟有在此當文抄公,讓這段文字終見天日:「分析顯示香港在兩方面的表現稍遜於其他相若市場。首先,香港是相若市場中流動數據收入最低的市場之一。第二,新技術不停湧現,加上流動/固定滙流,以及電訊業/廣播業滙流,將繼續對現行規管架構造成挑戰。」
報告作出第一個結論,是根據各地的流動數據收入佔整體流動通訊收入的比例。香港的比例約佔9%,排尾三,僅高於瑞典和美國,比首位日本的近25%差很多。樂觀的看,即是流動數據在香港仍大有市場空間發展;悲觀看法,03至04年的流動數據增長緩慢,顯示它像是搞來搞去也不見起色;若考慮本地3G服務已經起步良久這因素,流動數據收入偏低實叫人失望。
不過,話分兩頭,本港電訊商慣常將基本月費與數據服務bundle推出,若兩者難以拆分,那麼上述的比較則站不住腳了。但整體觀之,說香港與流動數據強國如日本和南韓等有所距離,則屬公平的評論。就報告的第二個結論,政府事實上已做了不少工夫,OFTA有意發出流動寬頻牌及綜合電訊商牌,電訊和廣播的監管機構更將合併,算是有些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