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再起訴多36人,指他們於去年11月區議會選舉中,涉嫌在油尖旺京士柏選區種票,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控罪指他們分別以12個位於煙廠街、豉油街、花園街及通菜街的虛假地址登記做選民,並在選舉中投票。
被捕36人年齡介乎23歲至65歲,於本周一被廉署正式落案起訴,眾被告分成12宗案件,暫准保釋,將於今日或本周五到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其中34名被告涉嫌於去年11月6日油尖旺區議會選舉中,在京士柏選區作出或串謀其他人士作出舞弊行為,向選舉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資料,訛稱在其選民登記表格上顯示的地址是唯一或主要居所,然後在選舉投票。其中31人被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6(1)(b)(i)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