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團體誕生於1997年3月8日,也就是婦女節之時,取名風雨蘭,大概有雙重意思,其一,是希望它猶如風雨幽蘭,不屈不撓,茁壯成長;其二,乃是要保護受害婦女,一如保護風雨中之病蘭也!自2000年起,同寅坐言起行,在醫院作駐點,向到急症室求醫的受性暴力侵害之婦女,提供24小時的一站式服務,讓這些無助的可憐人,隨時得着適切及貼心的善後服務以及心理輔導,避免因政出多門及官僚拖沓而再受折騰!若果依賴社署,這些恍如驚弓之鳥的婦女,往往要等待辦公時間才能得着支援,亦會像人球一樣,穿梭於醫院、社署、警方……等衙門,更因有關部門缺乏專業人員處理,而費時失事,身心俱殘。因此,風雨蘭不但獲得各方好評,更接連獲得馬會之先導服務基金資助;但去年卻陡生變故,原因是馬會認為其「實驗」已獲肯定,理應由政府挹注奧援;於是,一幕官僚冷血、殺人無形之醜劇上演。社署不顧多方質疑,多次否決風雨蘭之申請,直到立法會福利事務會通過決議譴責,仍一意孤行,假「監察公帑使用」為名,於周四舉行公開招標,棄行之有效之服務如敝屣,耗費人力大海撈針,罔顧受害婦女厄困於不顧,真可恥,登門向之贈興,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