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管浩鳴爆林鄭「初心」非必要 楊岳橋轟港府不負責任
出獄自首管浩鳴陳同佳
(新增內容)因涉在台灣殺害女友而引發香港修例風波的陳同佳今日出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一直有與陳同佳接觸,他接受內地《環球時報》訪問,否認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被自首」以及有政治目的的講法。他更在訪問中指,陳同佳一開始就想自首,變相踢爆林鄭所謂當日修例「初心」的必要性根本不成立。香港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批評港府,不負責任地以為只要將陳同佳送上飛機,便能解決問題。
管浩銘在訪問中指出,陳同佳一直想贖罪,他和家人經過長時間思考作決定,又指按台灣律師的法律意見,陳同佳如果有好的認罪態度,應該不會被判死刑,但可以肯定會被判10年以上刑期,陳同佳亦表示接受。管浩鳴又指,陳同佳得知被台灣拒絕入境後感到無奈,暫時未知下一步安排。
管浩鳴講述陳同佳同意自首的經過,「我大概與陳同佳接觸了6個月,一個禮拜看他一次」,「第一次接觸時,他給我的印象是『沒有想過要逃避這些事』。對於去台灣自首,一開始他就想過,但拿不定主意,畢竟他對台灣的生活、當地司法程式和監獄等各方面情況都不太瞭解。為此,我去了台灣,也請了台灣律師,後來陳父也去了台灣見律師,我又再請台灣律師到香港跟陳同佳接觸。大概一個多月前,他終於答應去台灣自首並請我安排。所以我又去了台灣,希望台方能允許我以後到監獄看他,給他進行一些心靈輔導,並沒有一些人所想的甚麼政治目的。畢竟是我勸陳同佳去自首的,我不想『丟』他過去,我相信自己對他有這份責任」。
對於台灣當局說陳同佳是「被自首」的,管浩鳴稱「沒可能的!不只是陳同佳,包括他的家人,相信都經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思考。他還年輕,我們都希望他有好的認罪態度,希望台灣當局、法官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我也一直鼓勵他說,不這樣你是抬不起頭來做人的,很可惜現在弄成這個樣子」。
有一些台灣政客質疑香港沒有死刑,而台灣有死刑,陳同佳為甚麼願意到一個有死刑的地區主動投案?管浩鳴回應:「我覺得台灣好像在嚇唬他不要回去一樣。按照我們聽到的台灣律師的法律意見,陳同佳如果有好的認罪態度,應該不會(被判死刑)。台灣本身也在鬧廢死,所以不是極端殘酷或者釀成很多人命的話,一般來說不存在死刑的可能性」。
至於自首原因,管浩鳴相信陳同佳一直都想贖罪,而且做錯了事也一定要承擔責任,「當然他也預計到,台灣律師也跟他說了,10年以上的徒刑是肯定的,他對此表示接受。至於香港,在這件事上沒有司法管轄權,只判了他一個洗黑錢罪,最多監禁二十幾個月」。
台灣當局曾表示拒絕陳同佳及管浩鳴入境,管浩鳴稱陳同佳覺得很無奈,肯定是不太開心。我想一方面是因為他有一件想達成的目標沒有實現而低落,再加上台當局「法務部長」和「內政部長」說的那些話,對他的心情肯定有很大影響。
問到陳同佳出獄後有甚麼安排?管浩鳴稱:「他下一步的安排,我暫時也不知道。我想,陳同佳肯定因為他的案子引起『修例風波』而對香港人心懷愧疚,我也一直跟他講不要這麼介意,這件事情只是一個導火線,發展到今天,局面不是他能夠控制的」。
本身是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既然陳同佳早有自首的想法,港府應該把握機會與台灣當局商討協調做法,探討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尋求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法妥善處理案件。但他指,特區政府過去多月不僅未有與台灣尋求共識,反而「蹺埋雙手」等待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感化」陳同佳,不負責任地以為只要將陳同佳送上飛機,便能解決問題。
楊岳橋亦批評,林鄭月娥如今將陳同佳當成「人球」、欠缺誠意處理問題的態度,更加反映特區政府當初只是假仁假義,利用案件作為幌子強推送中惡法,由始至終根本無意為死者家屬討回公道。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指,若果如管浩鳴所言,陳同佳早就有自首的念頭,港府仍堅持硬推送中惡法,則顯示港府嚴重失職,當初推送中惡法更只是別有用心地消費兇案,以執行送中任務,之後甚至更沒有與台灣商討、沒有聽從議員警告及其他修例建議,也沒有積極深究其他解決兇案的方法。若果因為港府這種疏漏而導致之後持續至今的反修例風波,林鄭「十死不足惜」。
《蘋果》記者/《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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