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畸形心態,可以說是中國現行憲法的折射。中國《憲法》一方面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另一方面又強調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將「繼續鞏固」、「長期存在」。到了地方官眼中,這種領導地位自然轉化為可超越法律、制度規定的特權,可以漠視公眾的知情權。
顯然,在憲法、法律及制度上的黨員優越地位未得到糾正之前,就難免有官員再以「你是不是黨員」為由去封鎖新聞、封鎖真相,就難免有人再用黨員證去作威作福。一如網民所說,沒有最雷,只有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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