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嘗戀愛 無性經驗 心理失調
狂徒三度向女童露體

蘋果日報 2009/03/27 06:00


【本報訊】未嘗戀愛及性愛經驗的屋宇署安全主任心理失調。他心想女童好欺,多番在所住公屋大廈內,變身露體狂,向三名鄰家小女孩露械,結果被埋伏警員拘捕。昨日他在屯門裁判法院認罪,還柙至4月9日,等候心理、精神及社服令等報告始判。
24歲被告陳志新為屋宇署合約制安全主任,與父母同住屯門大興邨興平樓,昨承認三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嚴重猥褻行為罪。
案情指,被告於07年7月及08年7月,先後兩次在興平樓的梯間及一單位的鐵閘外,向兩名現年9歲及10歲、正在玩耍的小四女生露下體,然後逃去。女生雖將事告訴家人,但沒報警。
至08年12月22日下午4時,被告與一名11歲小五女生,一同出。當二人走至大廈梯間時,被告突然轉身,向尾隨他的女生拉低短褲,雙手捉着陽具向她展示。女生嚇得逃跑,將事告訴母親後報警。
警方撿走閉路電視錄影帶,在大廈女保安幫助下,查出被告身份,並於今年2月18日採取埋伏行動,將被告拘捕。被告承認控制不了自己才犯案,又說從沒有女友及性經驗。他敢向女童露械,是她們弱小好欺,但他沒有接受任何醫療。
案件編號:TMCC7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