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美華回應指,如果有致命的因素一早出現,即使有醫療程序介入,也對結果沒有影響,則屬死於自然。黃官反問:「如果醫得到唔醫呢?」他並舉例,假如有人感冒入院,因延誤醫治導致肺炎過世,是否也是死於自然。吳回答「係」,並補充若無法阻止其死亡,即使有關的醫療程序被視為錯誤或疏忽,法律上仍屬自然死亡。黃官問:「即使醫院有錯有延誤,要死都要死,你係咪咁嘅意思?」吳重申死者死於自然。
代表家屬的律師則指,這是一宗發生在一對年輕夫婦身上的悲劇,令本來一個期待男嬰誕生的家庭,只留下丈夫曾坤洪一人生活,夫婦因為相信公營機構而前往瑪嘉烈求診,詎料面對的卻是接連的醫療失誤,先是急症室醫生沒有照胎水,接着是血庫與病房溝通出錯。律師指,死者根本不應去世。
廣華醫院婦產科副顧問醫生梁永昌昨續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稱,他總結本案的關鍵是深切治療科醫生未能在關鍵時間轉用另一款抗生素。死因裁判官問,若胎盤移除手術提早進行,結果會否有改變。
梁永昌指手術於2015年11月23日凌晨5時18分預約,但早上11時38分才動手術,他認同若能早些開刀情況會較好。但他指,關鍵仍在於手術時,沒有適合的抗生素保護病人。裁判官再問,若早至22日下午便用該款抗生素,是否有機會渡過今次難關。梁表示「有機會」。陪審團將於今天退庭商議。
案件編號:CCDI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