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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歲起犯罪 盼獄中進修
有62項案底積犯 求法官贈辭典

蘋果日報 2014/05/13 00:00


【本報訊】自9歲開始犯案的39歲偷竊積犯,接連到出售舊郵票及舊錢幣的店舖犯案,先假扮顧客跟店東詳談,突然以胡椒粉撒向店東眼睛,搶走總值12萬元的紀念郵票及鈔票。他昨日向法庭呈上求情信,聲稱童年沒勤力讀書,希望獲贈英漢辭典及電子辭典在獄中進修英文,以改過自新,並會在一年後致函外籍主審法官,交代學習進度。暫委法官韋毅志沒回應被告訴求,指被告是專業罪犯,須提高刑罰以保障公眾,判監五年半。
記者:梁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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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旺角商場的錢幣店前年遭被告打劫。資料圖片
被告陳俊傑有62項定罪紀錄,其中31項是偷竊、2項是爆竊,另有多項涉及暴力,最早一案在他9歲時干犯。他育有一名10歲女兒,妻女均在內地,他犯本案時任職倉務員。被告昨在高院承認兩項打劫罪,並自撰求情信,自責年少時讀書不夠勤力,脾氣又差,以致找不到好工,故希望在獄中進修,將來找到穩定工作,照顧家人。
出售賊贓時被捕
根據案情,被告於2012年8月17日假扮顧客在北角英皇道一家舊郵票店幫襯,與店東攀談兩小時後,突然向店東雙眼撒胡椒粉,搶去一本內地發行的紀念郵票集,內裏約有700個郵票,總值約十萬元。
同月29日,被告在旺角砵蘭街好旺角中心一家錢幣店重施故技,向店東雙眼撒胡椒粉,搶去222張面值十萬元的舊鈔票。店東及保安追截,被告也向保安雙眼撒胡椒粉,但與保安糾纏間,跌了大部份鈔票,只能挾49張總值約2.2萬元的鈔票逃去。
五日後,被告將25張舊鈔票拿到油麻地一家錢幣店出售,店東起疑,暗中通知遇劫行家,報警將被告拘捕。警方在被告的背包找到17張舊鈔票及出售部份郵票所得的6,000元,惟涉案郵票均未能尋回。案件主管指,錢幣店業內人士遇劫有上網通報的機制,以防收到賊贓。
案件編號:HCCC3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