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賊鴛鴦僻靜處扑頭劫的士司機 事後用手機App Call車逃走洩行蹤

蘋果日報 2019/12/03 13:41

的士司機行劫林兆瑩

16歲無業青年因為無錢,去年夥拍18歲就讀IVE的女友,截的士到新界僻靜處,繼而以鎚子向的士司機扑頭打劫,卻因他們以手機App預約的士接載離開,行蹤敗露遭拘捕。賊鴛鴦今於高等法院承認行劫罪,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17日,先索取教導所報告,另為患有過度活躍的男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始判刑。
女被告林兆瑩和鄺姓男被告現年分別19和17歲,二人自去年被捕後一直還柙。女被告被捕時是IVE學生,在本案認罪前,才剛於另一案因襲擊傷人和刑事恐嚇罪被判入更生中心。男被告事發時無業,自小患有過度活躍及專注力失調症,並有讀寫障礙及行為問題。
女被告曾因友人爽約而毆打對方
代表女被告的大狀求情指,女被告患有抑鬱,因為聽信男友指示才犯案,現已感到後悔,她並不知道罪行的嚴重性,幸好事主受傷不嚴重,亦未造成永久傷殘。大狀指,家人對女被告十分支持,要求法庭顧念她年輕,而且一早認罪,予以輕判。法官特別查詢她的案底詳情,據知她在該案因為不滿友人「甩底」,遂連同他人向對方拳打腳踢,並恐嚇對方不可告知訓導主任。
男被告的大狀求情則指,是女友以鎚子向事主施襲,他只以安全帶勒緊司機免他反抗,並透露被告父母早已離異,父親自責監管不力,被告甚少朋友、缺乏自信,並渴求家庭溫暖,大狀要求法庭考慮被告精神健康情況,判他入教導所。
案發於去年9月20日晚,戴著口罩的兩名被告約於9時在上水雞嶺登上的士後座,指示46歲張姓事主稱要往坪輋,當抵達打鼓嶺坪輋路時,男被告突以司機位安全帶勒緊事主,女被告則以硬物扑打事主頭部三下,聲稱打劫。兩人搶走事主載有650元的銀包、一隻手錶和兩部價值3,500元的手機後逃走。
閉路電視拍得兩人乘的士離開
事主事後報警,送院驗傷證實頭有兩處裂傷。警方調查發現附近閉路電視拍到有一對男女當時於案發地點附近徘徊,女方曾用手機,其後一部的士接走兩人。追查下,發現女被告當日正是用手機App聯絡並召來的士將他們接走。
兩人七天後被捕,警誡下稱當日於上水吃飯後,男被告稱需要錢並提議打劫,兩人遂買鎚子及口罩,之後搭的士打劫。女被告稱選擇前往坪輋是因知道該處少人出入,案發時她用鎚子打事主頭部,直至他流血並要求停手為止。兩人亦已花光打劫得來的錢。
【案件編號:HCCC234/19】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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