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示威案】
【本報訊】有學生涉去年10.1黃大仙東頭村道示威其間向警方掟磚,被控暴動罪昨續審,案件表證成立。辯方呈上被告醫療報告,顯示他頭頂裂傷須縫針,身體多處擦傷及腫痛。
被告林子浩(20歲,圖)的急症室報告透露,他去年10月1日、即案發當晚約7時送院,報稱被警員毆打致頭部受傷,失去知覺。醫生檢查後發現被告清醒,右邊頭頂有三厘米裂傷、頸部觸痛、右手及前臂分別出現三厘米及15厘米擦傷,左膊及雙膝亦擦傷,惟腦內沒出血。腦神經科報告則顯示被告稱後腦遭硬物擊打,經檢查後證實他頭痛、頭暈,雙膝及左臂腫痛,但沒失去知覺,視力沒受影響,也沒有腦震盪。被告10月2日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