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在港設國安機構予人不受制約的「秘密警察」感覺,李則稱不論哪個機構在港執行國安工作,都須遵守本港法律、符合法定權限和遵從法定程序,希望社會不用過份質疑。公安部長趙克志日前稱將全力指導港警「止暴制亂」是否違反《基本法》第22條,他認為公安部與本港執法部門交流,反映對方很全面及充實了解香港,且會向本港執法部門講解整體形勢,提供情報及意見制訂戰術,認為做法符合《基本法》。
外界關注港版國安法會否削弱傳媒採訪自由,若傳媒報道主張港獨人士或異見人士等是否違法?李再以條文未出爐為由,指現階段言之尚早,但表示《基本法》保障採訪和新聞自由,只要傳媒真誠報道,肯定沒犯罪意圖。至於六四燭光集會若有人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又會否違法,李則不置可否,僅稱條文日後將清晰列明哪些行為和活動屬違法。
■記者鄧溢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