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昨為被告陳裕發(69歲,圖)求情稱,被告妻已原諒他有婚外情,與四名子女到庭支持。辯方續指本案特殊,被告沒脅迫下屬,他事後向中原請辭,地產代理監管局會吊銷其代理執照,他不可能再犯,且去年接受切除主動脈血管瘤手術,望法官以憐憫之心判被告不用入獄。
辯方呈上39封求情信,包括施永青及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其中施在信中表明不認同被告所為,指被告犯案破壞公司制度,罪成屬理所當然;但姑念被告年近70歲,希望法官能手下留情。
法官練錦鴻批評被告公私不分,被告介紹顧客予女下屬,再與她私下協議分佣,實是私相授受,令公司有損失,影響公司商譽及對其他營業員不公,更荼毒整個行業營運環境。
法官同時下令,被告須在一年內交還犯罪所得的121.9萬元。辯方指被告有經濟困難,法官回應稱,若被告一年內仍未還款,控方可採取追索行動。
案件編號:DCCC333/18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