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時指洪篤信基督教,洪與涉案下屬已深感悔意,期望毋須判監。然而,裁判官認為有警員受傷,法庭亦有責任保護執勤的警員,故判兩人即時監禁,並拒絕兩人保釋等候上訴。
案情指,警員於去年11月10日持手令到土瓜灣「得勝足浴」搜查。警員發現洪因一張交通傳票沒有出庭應訊被通緝,準備拘捕他時,洪出言侮辱兩度推撞警員,其下屬鍾寬明向警員大聲叫囂,並用身體撞向警員。警員送院證實右手擦傷。
資料指洪來自黑社會14K,出獄後成為348的士高老闆。去年11月他率領過百兄弟投奔教會。
案件編號:KCCC58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