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單車出馬路控非法集結 兩青年願改認阻街罪遭控方拒絕
非法集結輕鐵阻街
為抗議政府拒絕全面封關,早前多區出現堵路。有人在天水圍向馬路掟單車及垃圾桶,警方拘控兩名青年,其中一人在警誡下稱:「我只係想堵塞馬路咋,我冇做其他嘢。」案件今開審,兩人否認非法集結罪,但表明願承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惟有關提議不被控方接納,案件開審。有港鐵經理作供指,當時在輕鐵站月台目睹擲單車出馬路一事,擔心對方接著會將單車擲至路軌,當時更有人警告他謂「唔好咁多事」,令他擔心個人安全。
本案原有三名被告,依次為裝修工人陳文熙(19歲)、12歲印度籍男童,以及地盤工人陳穎鏗(23歲)。三人被控今年2月5日在天水圍天瑞路往天華邨方向的馬路參與非法集結。男童早前在少年法庭獲准准承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被判感化一年。
代表其餘兩名被告的大狀今早表示,兩被告願意承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惟控方不接納,辯方將就非法集結提出爭議。裁判官王證瑜問辯方,立場是否「同意證據,不同意控罪,認為證據不構成控罪」,辯方稱是。
港鐵助理經理江志成出庭作供,稱事發當晚由於不時有人破壞輕鐵天瑞及樂湖站,他遂穿上制服,在天瑞輕鐵站月台觀察。同晚約11時許,他發現有5、6名穿黑衣人士從行人路向天瑞路拋擲六部單車及一個垃圾桶,造成路障,車輛不能行經天瑞路。
江續指,此時有人對他說:「你唔好咁多事。」他擔心個人安危,後退至月台中間位置。他亦擔心對方會將單車擲至輕鐵路軌,於是利用無線電通知車務中心,著列車暫時不要駛經天瑞站,並且要求報警。未幾,他聽到有人大叫:「走呀!有狗!」他隨即看見有便衣警及軍裝警從天瑞邨方向跑來,另有防暴警從天瑞路一方出現,在路軌制服其中一人。
江接受辯方盤問時指,當時天瑞路其中一條行車線不貫通,另一條則是半通。江形容黑衣人投擲單車及垃圾桶後,很快便出現警員及警車。辯方又指江看到遭警員制服於路軌處的正是首被告,江謂無從判斷。
當時高級警員劉仲成與數名警員制服首被告,劉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拘捕首被告,首被告接受警誡時稱:「阿sir,我只係掟四部單車同一個垃圾桶,我只係想堵塞馬路咋,我冇做其他嘢。」
事發時隸屬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的警員彭兆衡供稱,他當晚與同袍在巴士站對開長椅坐著,望向輕鐵天瑞站及天瑞路方向,見到有人將單車擲出天瑞路路面,單車阻塞兩條行車線,其他車輛紛紛收慢車速避開單車。他及後與同袍上前截停第三被告。
辯方指事發現場有兩條行車線,被堵後僅得一條行車線受阻,另一條則沒有雜物堵塞。彭稱堵路後行車線收窄,不同意辯方所指。
裁判官王證瑜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兩名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結案陳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