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性侵】前港隊女泳手指難用明文規範:教練有時比親人重要

蘋果日報 2017/12/03 14:36

體壇性侵

城市論壇今日討論體壇性侵犯事件。港協暨奧委會女子運動委員會副主席梁美莉表示,該會協助國際奧委會制定的保障運動員免遭性騷擾及侵犯工作錦囊,已於11月17日推出,本月稍後會發放給各體育總會,有需要會開研討會教導各總會使用錦囊;但她承認,錦囊並非防性侵犯指引,無規範性,只是教育性質,讓運動員以至總會員及教練等認識性騷擾及侵犯定義等。她指,各總會有其自由度及工作指引,不能由港協暨奧委會規範,港協亦無聘請教練,故不會牽頭寫指引。
平等機會委員會總監朱崇文表示,2015年調查發現本港逾50間體育總會沒有防止性騷擾及侵犯的政策及指引,之後平機會網頁已上載相關指引大綱,讓各總會參考,平機會早前已發信邀請港協暨奧委會再進行相關調查,再評估是否有進步空間。他又指,現時無法例規管運動總會要有防性罪行指引,而體育界以至各界別也會認為制定指引等同機構有很多性罪行,他形容這是「此地無銀」,「大廈有消防裝置都唔等於有好多火警」,建議康文署撥款予體育機構時,規定要有相關指引。
此外,城論亦有討論雙教練制度及以同性教練教授,以防止性罪行問題,但浸大體育系系主任鍾伯光指,雙教練涉及資源問題,難以實行;朱崇文則指,性罪行與性別無關,以往有男大學生騷擾男大學生,男紀律部隊成員騷擾男同事個案。
前香港游泳運動員蔡曉慧說,無論雙教練或同性教練,都無法解決運動員可能受性騷擾及性侵犯的問題,強調此乃信心問題。她認為教練有些時間甚至比親人更重要,因此難以用明文去規範學員與教練的互動。
empty
梁美莉指國際奧委會制定的保障運動員免遭性騷擾及侵犯工作錦囊,已於11月17日推出。 馬泉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