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送中|聯合國首回應事件 促中方確保賦予正當法律程序權利

蘋果日報 2020/09/20 00:01

12港人送中聯合國朱凱廸

國際各界持續關注12名港青「被送中」事件,聯合國周五在官方Twitter發文首次回應事件,促中國當局「確保12名港人可獲正當法律程序權利保障」,並批准他們接觸選擇聘用的律師。協助12港人家屬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回覆《蘋果》說,盼可進一步尋求聯合國跟進,當務之急是讓家屬委託的律師探視被捕人,強調這是被捕人應有的權利,斥港府拒絕伸出援手,更採納中共說詞。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昨在Twitter發文指,「我們敦促中國當局要確保在海上逮捕的12名港人可獲正當法律程序權利保障,包括盡快讓他們與選擇的法律代表接觸」。
12名港青上月下旬計劃偷渡往台灣時被廣東海警截獲,被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雖然12人已全數聘任內地律師,但部份律師連日嘗試會見當事人都被拒絕。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指,國際及本地的關注十分重要,「關注越多他們( 12港人)越安全」,認為現時聯合國也就事件開腔,就可進一步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方面呈交更多資料,盼尋求聯合國繼續跟進。朱指12名被捕港人中,有持BNO和葡萄牙護照的人,希望英國及葡萄牙可主動積極地協助其國民,例如得到領事探視和保障其基本權利。
對於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已將12名港人家屬的要求向當地執法部門反映,但當地部門要按「自己法規」,不能要求符合香港一貫做法等,朱凱廸批評李及其他特區官員的說法誤導,重申家屬並非要求內地公安「跟香港做法」。他說:「我們其實是要求他們跟隨中國做法,而現在犯法的正正是深圳公安、鹽田看守所,因為中國《刑事訴訟法》有確保家屬委託的律師可以與被捕人會面。現情況是未做到內地法例的要求」。
至於李家超稱,12港人是從內地當局提供的律師名單中,各揀選兩名代表律師,朱指,這反映港府完全採納中國政府的說詞,「但這版本是錯的」,即使12港人可在名單中「揀選」律師,惟做法也是違規的,應是當事人本身認識內地律師才可以委託,「他們根本不認識內地律師,又如何可委託?」朱強調家屬有委託律師,但「(內地當局)不准(律師)探望已經是錯」,批評內地不時因案件敏感,就想方設法斷絕被拘留者與外界的資訊往來,「包括不讓家屬委託的律師與他們會面,反而強迫你接受他安排的官派律師」。
朱又表示即使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說有與內地多次交涉,「家屬4個訴求你沒一個做到,你與內地聯絡8,000次也沒用。現在有12個香港人需要特區政府幫忙,保障他們應有的權利,你卻不去幫,反而去接受共產黨無法無天的做法」。他說家屬得悉港府說法後感到十分錯愕,「是想不到現在特區官員明目張膽地確認中共違法的做法。不但沒幫忙,還假裝偉大地做了很多事」。他重申港人持續關注事件十分重要,呼籲市民可參與寫心意卡和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的聯署等,讓內地當局感到壓力。
Twitter/《蘋果》記者/《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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