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釣魚機勝出卻未獲獎金 以石屎槍射傷機舖東主 地盤工認罪候判

蘋果日報 2019/12/10 19:37

蓄意傷人釣魚機石屎槍

地盤工人到非法釣魚機舖玩耍,贏得1.5萬元,卻被釣魚機東主指他出千,拒絕支付獎金。地盤工辯稱多番追討不果,並試過被困機舖內,更知悉東主會糾黨襲擊他,於是帶同裝有金屬BB彈的「石屎槍」旁身。某天晚上,地盤工人與東主在街頭相遇,東主揮動水喉通施襲,地盤工則開槍射出金屬彈珠還擊。涉案地盤工今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罪,還柙至本月19日判刑。
被告楊永松(34歲)被控於今年4月12日在深水埗長沙灣道249號對開非法及惡意傷害羅智群,令羅身體嚴重受傷。
辯方今求情時稱,被告於事發前一日被困釣魚機店舖內,需爬窗逃走。為自身安全計,遂從地盤拿出「石屎槍」備用;但他擔心「石屎槍」威力太大,故改用金屬彈珠。
辯方更指,案中東主曾打算與四至五名湖南同黨伏擊被告。東主事後亦被捕,並向警方承認將水喉通放於港鐵站對開的垃圾桶旁。
辯方再稱,被告事發時因另案須往警署報到,剛巧路過現場偶遇羅,羅用水喉通襲擊被告,被告遂開「石屎槍」自衛。控方不認同自衛說法,法官亦指:「點解到警署報到都要帶住把槍?」
案情指,事發當日正午,被告手持灰色手槍狀物體,到釣魚機店舖找羅,但僅得黃姓女職員在場。被告離開釣魚機店舖後,女職員嘗試化解事件,同晚到其他遊戲機中心欲找被告,卻僅找到被告友人謝澤群。謝向女職員稱,如果當晚不能解決事件,羅會被斬。女職員遂致電羅。
同日晚上10時,被告在長沙灣道遇上羅,向羅開槍,羅右臂受傷。警方在其傷口發現金屬彈珠碎片,其後在被告住所檢獲同類金屬彈珠。據了解,羅早前承認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判監十個月,現正服刑中;而謝亦涉刑事恐嚇,正被通緝。
【案件編號:DCCC593/19】
記者 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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