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執勤期間撞毀街井謊稱被撞 男警稱接觸車上兩同袍遇困難
妨礙司法公正男警譚永昌撞街井
男警於去年8月7日凌晨,駕駛巡邏車與兩同袍當值時涉撞倒街井致車身凹陷,現場並噴出高達5米水柱。事後男警報案指警車被撞,他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不小心駕駛罪,辯方今向法庭指接觸當日車上兩名同袍有困難,要求法庭向兩人發出傳票,傳召兩人出庭,裁判官批准申請。
被告譚永昌(41歲)一方今指,當日與被告同車的兩名同袍,其口供及記事冊內容均對被告案情有利,兩人雖然曾接受調查並錄取口供,但未被列為控方證人,惟辯方在接觸兩人方面遇困難。裁判官認為兩人的證供與本案爭議點有關,故批准申請。
據雙方同意案情指,被告於去年8月6日晚載同兩名同袍當值,而翌日凌晨居於秀茂坪秀明道的居民聽到有撞擊聲及水聲,發現街上有街井倒下並噴出5米高的水柱,旁邊則有一輛白色警車。稍後被告通知上級,指其所駕駛的警車泊於街上時遭其他車輛撞倒,並指不知對方是誰。
警方及後翻查附近商舖及小學的閉路電視、化驗被撞毀街井的塗料及涉案警車的損毀部分,證實兩者曾有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