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出入法庭時面對雙方陣營,神態自若,聆訊前後亦表現冷靜,偶爾與到場支持他的昔日同袍互相噓寒問暖,亦有與到庭旁聽的前妻閒話家常。散庭後,一眾友好上前問候,朱只淡淡然說:「到時睇吓點。」
朱在4名高大健碩的西裝男護送下步出法庭,保持沉默,登上一部七人車離去。據車牌紀錄,車輛屬一間專業安保服務公司所有,公司服務範圍包括為要員和名人提供貼身保護。CEO黎家智同是警司級人馬,2010年為警隊創立反恐特勤隊,離職後成立公司。
代表朱的資深大狀郭莎樂昨繼續陳詞,指案發至今4年,朱一直被佔領運動支持者針對滋擾,更有傳媒長時間跟蹤,行蹤被放上網,甚至和家人用膳的情形亦被拍下。至今,庭外仍有人向他示威,朱難以過正常生活。
年屆58歲的朱雖已退休,但仍屬壯年,本欲趁尚算有氣有力之時重投人力市場,但他既受本案困擾,又怕有人騷擾他將來的僱主,一直未能找到合適工作。而朱曾因本案還柙16日,懲罰已足夠,希望法庭即使駁回上訴,也可改判有條件釋放,亦即簽保守行為,令他免留入獄紀錄。大狀補充,朱當時使用警棍的做法合理,而原審裁判官亦無指控朱當時懷有懲罰事主鄭仲恒等不良信念,那唯一結論應是朱正在做他認為必要的事。
律政司一方指,據現場片段,客觀上鄭沒作任何不遵從指令或抗拒的舉動。至於鄭是否有權留在現場,律政司指雖然高院已發出禁制令清場,但鄭當時沒有做出任何違反法庭命令的行為。
案件編號:HCMA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