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抗議的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批評,當局要求年屆18歲的初中三年級智障學生須通過評審才可升讀新高中一年級,是扼殺智障學生讀書權利。他們要求當局取消這規定,讓所有年屆18歲的智障學生可升讀新高中。
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在立法會上解釋,當局希望年滿18歲的智障學生盡快融入社會,現時每年約有一百名智障學生申請延長留學,大部份獲批准。
多名議員在會上炮轟教育局歧視智障學生,要求當局容許校方自行決定是否批准年滿18歲的智障學生繼續升學。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指出,當局不應以年齡作為智障生融入社會的期限,「佢哋本身融入社會已經比較困難,點解唔畀佢哋完成課程先融入社會?要消除呢個年齡關卡,先可以避免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