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港漢與年輕內地妻鬧翻後,聲稱妻子紅杏出牆,聘用私家偵探跟蹤她,二人離婚收場。某次他尾隨前妻,在便利店內與她爭執,其間突用匕首插前妻的頭,致其臉、額、頸、胸口等多處受傷,須縫36針。六旬漢早前承認蓄意傷人罪,昨在高院被判囚36個月。法官斥被告手段兇殘,施襲得手後仍不放過已倒地的事主,招招針對其上半身。
法官判刑時指,案發便利店的閉路電視片段拍得,67歲被告王金鎮案發時已隨身帶刀,可見他犯案前有一定準備;又引述報告指,35歲女事主廖學梅患上創傷後遺症,會發噩夢,又因害怕王報復而提心吊膽。辯方求情指,王年老且失業,案發前曾挽救家庭,着事主回家同居,但法官質疑:「要挽救都唔係揸刀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