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立下遺囑的陳廷驊,一旦離婚,巨額身家將被妻子楊福娥瓜分,連帶日後的遺產亦可能少一大筆。熟悉離婚法的律師鄧達明表示,立遺囑者若未去世,遺囑是未生效的文件,不可凌駕離婚訴訟的判令。如果立遺囑者在離婚期間去世,家屬須等待法庭完成婚姻財產的分配,之後才可申領遺產。
陳妻以「不合理行為」為由申請離婚,鄧達明表示不會令她獲分較多財產,這理由只能協助法庭考慮是夫婦哪一方導致婚姻破裂,但除此之外,法庭亦需衡量雙方對家庭的貢獻、婚姻維持多久、離婚後雙方的生活水平等。鄧又稱,由於不是計算數學公式,因此無法評估陳妻離婚後可獲分多少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