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指礙於市民已簽文件,又或住址被對方掌握,擔心被滋擾,大多息事寧人付錢了事。至於這些公司為何會事先擁有市民資料?佘稱,香港雖有私隱條例保障,惟不少公司仍轉售個人資料,有價有市。
業內人士指,這些專營資產顧問的中介公司在10多年前出現,為銀行及財務公司尋找借貸客源,從中賺取貸款額8至10%、或向銀行分拆貸款額3%作佣金。部份員工離職時順手盜取客戶資料。另外,中介公司也會透過拆佣利誘銀行職員外洩客戶資料。他指近年有中介公司為逃避警方追查,索性於深圳及廣州設電話中心,用「3字頭」電話號碼打出,扮銀行職員行騙。
■記者李雅雯、梁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