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耀棠否認於去年7月3日在香港仔東勝道與洛陽街交界不小心駕駛,貨車司機及跟車車主均指鄭撞上貨車右邊車身後方,鄭則指他為避開路邊工人,向左扭軚,貨車從後高速駛至,將其泵把及俗稱「鬼面罩」的水箱護罩撞至飛脫。
裁判官彭亮廷昨明言「希望透過本裁決,還鄭先生一個清白」,指若鄭從後撞貨車,泵把應是撞凹,向前飛脫屬匪夷所思;司機與車主的證供亦有矛盾,如司機指貨車被撞後有刮痕,但車主指刮痕是舊的;至於警員指鄭招認沒留意貨車位置才相撞,彭官認為鄭可能沒說過這番話,而是警員寫錯。
鄭耀棠曾任工聯會榮譽會長及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車主早前作供時曾稱被撞後鄭仍在車內「煲緊(電話)粥」,認得他是「政府嘅人」,打算不追究,「如果係長毛我就唔放過佢」,不過司機已報警。
案件編號:ESS45627/17
■採訪伍嘉豪、撰文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