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如此,電訊管理局的效率突然高起來,特首「失禮人前」後第一個工作天,便推出供電訊營運商參考採用的「處理濫發電話實務守則」,建議電訊商在接到兩宗投訴後可中止濫發電話商的線路,這可在未有法例前充當緩兵之計。不過,只要濫發電話一天還有市務推廣成效,商人還會繼續找方法鑽空子來避過規管措施。例如,來電沒有號碼顯示,甚至可能來源電話線設於海外,增加執法的難度。
筆者反認為,最有效的方法是從用戶身上做起,只要用戶普遍對濫發電話所宣傳的商品抱厭惡的態度,甚至永不採用該些商品,商戶自然便會另謀途徑,問題便迎刃而解。
不過,有關措施或會「殺錯良民」,例如電話民調,用戶可能一聽到是電話錄音的民調,二話不說便將電話視為濫發,這將不利各類型正當的學術研究或市場調查。
講起民調,另一個問題是近年媒體與各政治團體所進行的民調,實在已到達濫用之境。
縱然有互聯網之便,但問卷設計和樣本抽樣也有一定學問。有些傳媒機構更只需在網站刊上投票議題,在媒體上提及一下,立即成為反映民意的「民意調查」,近日搞得滿城風雨的「非禮民調」便是例一;此外,每逢周日新聞出現大量甚麼「一項調查發現」或者甚麼「有研究指出」的報道,便是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