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沈銳汶(21歲)涉於去年8月至今年1月期間非禮男童X,暫時毋須答辯。控方表示警方於本月26日將安排認人手續,指本案仍在調查階段,而警方在其手機發現逾200張涉及另外十多名男童及青年的照片,或屬兒童色情物品,相信或牽涉其他受害人,憂慮被告或會騷擾證人,加上有機會增加控罪,反對被告保釋。
辯方指被告已完成一項高級文憑課程,之後修讀體育系的銜接學士學位,將於今年3月取成績單。
辯方指被告可以提供5萬元現金保釋,另外再加5萬元人事擔保,並承諾禁足港島東區,家人會安排位於天水圍的單位予被告居住。
裁判官下令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7日再訊,等候認人手續,其間被告不准保釋,還柙候訊。
案件編號:ESCC225/16
■記者陸羽平、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