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稅殺到】發展商虛報一手空置單位 最高監禁1年
空置稅海璇PARK YOHO Napoli
政府去年6月公佈一手樓空置稅,運輸及房屋局終就草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並定明若發展商對空置單位作出虛假陳述,最高可判罰10萬元及監禁1年。而為堵塞可能出現的發展商「左手交右手」漏洞,政府亦就此出招,若一手樓業主將空置單位轉售予聯營公司,仍要繳付空置稅。
政府建議修定《差餉條例》(第116章),落實向一手樓空置單位徵收「額外差餉」。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若一手住宅於獲發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達12個月而未有出售,亦未有按市價出租超過6個月,便須繳付空置稅,即「額外差餉」,金額為有關單位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若發展商將物業轉售予聯營公司,即俗稱「左手交右手」,仍要繳付空置稅。
發展商須就目標單位每年向差餉物業估價署作出申報,若無提交申報或資料,一經定罪,可被罰2.5萬元。較嚴重的罪行如涉及虛假陳述,一經定罪,可被罰10萬元及監禁1年。如有關罪行涉及發展商高級人員,例如公司董事、秘書或經理,同意或縱容下干犯,有關人員亦觸犯該罪行,並可據此予以起訴和處罰。
政府亦考慮到部份單位以樓花形式出售,故此建議如發展商已就某單位簽定買賣協議,即使尚未簽定轉讓契 ,亦會視為發展商已售出單位而不徵收「額外差餉」。若有關單位取消交易,發展商須通知估價署。視乎情況,發展商或須補繳某年度的「額外差餉」。
政府表示,計劃2018至2019年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草案,而為了讓估價署及業界有足夠時間就空置稅的首次申報作準備工作,當局建議草案在獲得通過並於刊憲當日起3個月後實施。
為了維持樓市健康平穩發展,政府一直密切留意樓市的狀況。隨着政府持續努力增加土地供應,未來3至4年一手私人住宅物業市場的預計供應量在過去數年一直維持在超過9萬伙的高水平。然而,政府留意到近年已落成樓宇但仍未售出的一手樓貨尾數目持續上升,由2013年3月底約4,000伙(佔當時預計供應量約6%),增加至2018年3月底約9,000伙(佔當時預計供應量約9%),並持續維持在這個數量。在現時房屋供應短缺情況下,這個趨勢並不理想。政府認為需要推出有效措施,促使發展商加快已落成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的供應。
對於空置稅的罰則,會德豐副主席兼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表示,集團只有逆來順受,但下屬犯錯,上司要坐監,有點不公平,公司惟有聘請更多的人員查實,才遞交上估價署,但營運開支就有所上升。
他表示,政府未有聆聽發展商的意見,一刀切向所有物業徵收空置稅,他強調,豪宅盤推售的時間較長,應給予豪宅物業更多的寬限期。
對於空置稅落實會否對新盤市場造成影響,萊坊高級董事和估價及諮詢部主管林浩文表示,一手空置稅最終落實將增加發展商持貨成本,對一般住宅新盤影響不大,但將影響豪宅新盤去貨速度。
不過發展商亦難減價賣豪宅新盤,因為本身豪宅市場本身去貨亦不快。不過地價會跌,因發展商投地計算成本時,會考慮「賣得慢,賣唔晒,會罰我,咪照計數」,除了豪宅地皮,伙數多、賣得慢的地皮亦會受影響。雖然地價料下跌,但不一定影響樓價,只是賣樓時間延長。因為樓價最終不是地價和建築成本總和,發展商視乎市況推盤,最緊要視乎市場承接力,目前辣招下,二手成交量低企,價錢乾升,相信樓價短期難下跌。長期而言,發展商邊際利潤將受影響。
不過,假如發展商劈價賣樓,「樓價就真喺會跌!」,但空置稅令發展商劈價賣樓的機會不大,始終本港發展商持貨能力強,不覺得發展商會因此而逼住減價賣樓。當然新盤銷售策略,尤其多供應的地區,定價會定得較為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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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去年宣佈一手樓空置稅,打擊發展商囤積一手住宅,影響本港住宅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