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案】六旬漢求情 請法官輕判年輕人
刑事藐視法庭佔旺案黎宇聲劉鐵民
2014年佔領運動清場,旺角佔領區有大批市民被指沒依照禁制令離開,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其中包括黃之鋒在內的22人早前分別判囚或判緩刑。餘下15人早前認罪或經審訊後裁定罪成,其中5人今向法庭求情,強調絕無意藐視法庭,對自己的行為感抱歉,希望法庭考慮他們只是草根市民、沒涉及任何政治團體且參與程度低,予以輕判。法庭押後判刑。
5名被告分別黎宇聲、陳瑋鋒、朱瑞英、黃嘉義、劉鐵民(年齡介乎21至73歲)。其中沒律師代表的黎親自求情,自言自人大831決定、佔領行動至今,香港經歷了長達4年的政治爭拗,他本人已年屆60歲,只打算隱居南丫島過平靜生活,但懇請法官考慮同案被捕的年輕人正直、朝氣勃勃、前途無限,輕判他們。
審訊後被定罪的劉鐵民(73歲),其代表律師坦言劉身無分文,是一名露宿者、依靠社福團體濟助為生,連乘車過海到庭應訊的車資也要向他人求助,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年邁沒收入,酌情輕判。
至於餘下三人,代表律師指他們對自己行為感到抱歉,重申無意質疑法庭命令,一早已表明承認罪責,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HCMP2919、22、24、26、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