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記聯代表胡麗雲(圖)昨亦就近日《明報》突然撤換總編輯劉進圖表達看法,稱不明白資方為何以「信任」這種專制的概念來作為選擇總編的因素,而非考慮人選的能力和是否最適合有關職位。《明報》多年來孕育不少資深傳媒工作者,當中亦可能有適合人選,而由熟識地區的人士出任總編似乎更順理成章。
她希望資方重開與員工的對話,認真考慮總編的人選,又認為營運傳媒不可單純視作商業行為,傳媒為社會公器,當有人以私產看待,付款購買報紙或觀看媒體的市民應考慮是否繼續支持。
至於香港去年嚴重影響新聞自由的例子,包括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寓所遭撞閘,兇徒棄下一刀一斧示警;免費報《am730》主席施永青被人揮鎚擊毀座駕車窗,以及《陽光時務週刊》高層、陽光國際傳媒董事長陳平,在辦公室樓下遭蒙面匪徒用棍毆打,致多處受傷 。
另外,廉署去年入稟高院,向商業電台及《陽光時務週刊》索取訪問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的新聞材料。胡麗雲指,執法機構向傳媒要求新聞材料助查是內地慣常手段,憂本港執法機構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