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保安局律政司各設專責部門 港府掌執法檢控權除「眼中釘」

蘋果日報 2020/06/20 20:11

律政司保安局警隊國安法

【新增內容】
早前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早前已表明,香港警隊正調動人手及器材成立專責部門,以便「港版國安法」生效首日可執法,最新出爐的《國安法》草案說明提到,不單止保安局會有專責部門,連律政司也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可見《國安法》下,特區政府已做好準備,一手掌執法,一手掌檢控,對付他們眼中認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眼中釘」,立法會議員認為有關安排十分罕有。

草案說明提到,香港的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而香港的律政司亦會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負責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工作和其他相關法律事務。草案提到,律政司司長本身亦是新成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之一。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指出,律政司專設部門來處理特別一條專屬法例,做法罕有。律政司架構下有五個科別,分別為民事法律科、刑事檢控科、國際法律科、法律草擬科和法律政策科,郭榮鏗指,這可見律政司不會特定為一條法例設立一個特定部門,如今《國安法》卻打破此做法。
葉巧琦:解釋權歸人大 打擊本地司法獨立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回覆《蘋果》查詢時指,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的說法極度不清晰,她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何某些特定的人會受到特別對待?這些案件是否按普通法原則處理?而所謂極少數究竟是多少?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又是否受基本法22條管制,會否再出現中聯辦的爭議?強調至今未有清楚說明。

葉並指,草案規定香港法律與「港版國安法」不一致時,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是剝削了本港法院對法律的解釋權力,亦同樣是對司法獨立的打擊。
林鄭發聲明稱「欣慰」 正籌備警務處律政司專職部門
特首林鄭月娥晚上則發聲明,稱特區政府對《草案》考慮香港的實際情況,作了反覆修改完善,表示欣慰,亦同意《草案》提出應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在承擔執行維護國家安全主要任務的警務處和律政司設立專職部門,稱特區政府正展開相關的籌備工作。

林鄭又指,法律草案明確規定國家安全法應當遵循包括依照法律定罪處刑、無罪假定、保障犯罪嫌疑人權利等重要法治原則,和應當尊重和保障根據《基本法》和有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權利和自由,聲稱這些「明確規定」應可釋除公眾疑慮。

林鄭月娥深夜亦在facebook發帖炮轟反對派,指摘反對議員和其他人士「急不及待使出他們一貫的手法:危言聳聽、污名化和妖魔化説明摘要透露的主要草案內容,口號式、上綱上線地抨擊中央和特區政府」。她又說,這些抹黑行為或乞求外國政府或組織介入將「徒勞無功,白費心機」,因為中央推進國安法的決心是堅定不移,重申特區政府支持中央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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