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港台︱通訊局向港台發勸喻 裁定紀錄片《台灣故事》錯指台灣為國家
台灣故事通訊局清算港台勸諭台獨
外判節目《台灣故事III》旁白用「兩國的邦交」形容布基納法索與台灣的關係,令港台被左報狙擊,並遭通訊局發出勸喻。影片截圖
通訊局指,涉違規的港台節目為《台灣故事III》的其中一集,節目標題為「斷交之後」,是長約30分鐘的紀錄片,講述在台灣留學的布基納法索學生的校園生活,和馬拉維共和國的社區計劃。局方早前接獲兩宗投訴,指節目將台灣描繪為「國家」,說法並不準確、有欠持平、煽動仇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侮辱國家主權。
局方裁定,節目的旁白和受訪者使用「兩國邦交」和「斷交」等詞語,來形容布基納法索、馬拉維共和國與台灣過往的關係,有關用語並不準確,明顯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第9章第1A段,規定紀錄片的真實資料須準確無誤。
至於投訴人指控節目煽動仇恨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侮辱國家主權;通訊局認為,沒有證據顯示港台在節目中加入可能導致任何人士或群體,基於民族、國籍或種族原因而遭人憎恨、畏懼、受到污蔑或侮辱。
港台遭左報批鬥後已把節目下架,該集去年從港台網站消失,YouTube版本亦轉為不公開,發言人亦承認用字應為「兩地關係」才恰當,已責成同事檢討審視節目內容。
此外,通訊局早前亦接獲公眾人士投訴,指香港開電視於合家欣賞時間,即下午4時至晚上8時半播放宣傳「藍妹啤酒」的電視廣告,違反《電視廣告守則》,規定持牌人不得在本地免費電視節目內,播映任何酒類廣告。局方認為投訴成立,並向奇妙電視發出勸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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