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漏洞剝削員工

蘋果日報 2005/02/04 08:00


【本報訊】職工會聯盟發現現行法例容許僱主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取代實施強積金制度的做法,但這卻遭不法商人濫用。該會指出,由於港府外判合約多是為期兩年,外判公司的員工罕有服務滿十年,未能在職業退休計劃下取得僱主十成供款,有僱主看準這漏洞,以職業退休計劃取代強積金;該會估計,以聘用一百人、每人月薪五千一百元、年資兩年計算,外判商可省回近五十萬元的退休保障供款。

擬房津納為收入
職工盟執行幹事李凱稱,多間主要的政府外判清潔服務商都走法律罅。他強調,一名工作兩年的員工,在職業退休計劃下只能取得兩成僱主供款,但在強積金計劃下卻可取得十足的僱主供款。有無良僱主藉着這個漏洞,要求員工簽名選擇職業退休計劃,他估計僱主因而可節省八至九成的供款。
他解釋,以員工月薪五千一百元、年資兩年計算,在職業退休計劃下取兩成僱主供款,即一千二百二十四元,但在強積金下卻可獲得十成供款,即六千一百二十元,兩者相距四千八百九十六元。若承判商聘用一百人,即可因而節省四十八萬九千六百元的供款。
他又批評,有外判商將員工月薪的一半劃為房屋津貼,以減少僱主供款。強積金管理局指,現正積極跟進職工盟轉交的投訴及現正研究修例,將房屋津貼納為員工入息的一部份,防止僱主以房屋津貼不屬入息為由,逃避供款。該局強調,僱主有責任向員工清楚解釋和提供上述兩個計劃的相關資料,讓員工自行選擇。若僱主沒有按此規定,員工應向積金局(熱線電話:29180102)作出投訴;若投訴成立,該局會採取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