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喪命的青年劉咏聰,十九歲,昨晨六時四十分被懲教員發現用床單掛囚倉鐵欄吊頸自殺,送院搶救延至早上七時三十分不治。
懲教署發言人稱,事主於○一年二月因盜竊罪被判入歌連臣角教導所服刑,其後於○二年十月獲釋,並繼續接受監管。其間他需要遵守監管條件,包括依時與監管人員見面、報告離境、搬遷或轉換工作情況等。
無厭世先兆
不過最近事主違反監管令拒絕與監管人員聯絡,懲教署發出召回令,最後他被警方尋獲並於本周二送入壁屋收柙,等候轉往教導所,預計服刑刑期為四個月。死者並無留下遺書,發言人表示事件已由警方處理,拒絕評論其自殺的原因。
兄長責疏忽
死者的父母接獲噩耗趕到醫院辦理認屍手續,傷心悲慟哭成淚人。據稱事主離開教導所後已經改過自新跟隨父兄做裝修,事前毫無厭世先兆,還安慰探監的女友「好快返屋企」。家人哭道:「二十個月都捱過咗,點解要死呀?」
事主的兩名兄長指摘懲教署人員疏忽,未能及時阻止胞弟吊頸,他們隨後到壁屋懲教所與監督見面,但卻認為對方態度敷衍極感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