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穎妍停寫《明報》專欄,並呼籲粉絲杯葛《明報》。理由有趣得很,一,《明報》容許文章點名指摘其撐警文章,即是說《明報》對其支持不足;二,收到死亡恐嚇;三,記協等等行家見其被欺負,也沒有出聲云云。本人覺得屈小姐真的不適合寫專欄或做公眾人物了。
立會哪個議員無被傳媒冷謿熱諷,網上惡搞或起花名呢?英皇室不是天天被全地球的人指指點點嗎?現在是網絡年代,讀者對專欄作家有即時反應,褒貶即見。若介意公眾的反應,罵兩句就呼天搶地,就應封筆了。基本上無論政客、演藝界的人、星級商界人物等公眾人物都應有承受公眾壓力的能耐和雅量。早前高永文為宣傳政改,在街上與公眾衝突,這種器量也不適合從政,政客就是要有包容有器量。元秋說高好有氣概,真是胡言亂語。封建時代的官可亂發官威,因為當時權力由上而下,現民權民主時代,政客的老闆就是老百姓,政客有發脾氣的資格嗎?
不過,可以原諒和理解的是,屈小姐面對的,不是一般公眾壓力。其實她發脾氣的真正原因不是覺得欠缺行家支持,覺孤立無助;死亡恐嚇也不足道,報警便解決,她對警方那麼有信心;她發脾氣是因惱羞成怒,若行家及各界的口誅筆伐是子虛烏有、無的放矢、含血噴人、屈小姐也不會有那麼大反應,誰會介意癲狗亂吠呢?但今次外間對其批評就不是一般街維園阿伯式辱罵,而是言而有物、有根有據、合情合理的中肯指摘。
需知道屈小姐是受過高等教育,有明是非、辨善惡能力的人,這類人最不適宜做她口中的所謂「殺手」(她說《明報》邀她做殺手),為獨裁政權張目。為虎作倀者的首要條件是喪盡天良,埋沒良心,屈小姐對道德有判斷能力,雖然一下子可以放下道德枷鎖,去「做好呢份工」,但潛意識都知道有違其是非觀,所以一遇到有人直斥其非,反應便很大。這就是所謂惱羞成怒了。人言可畏,公眾現在應給屈小姐多點包容,否則阮玲玉事件重演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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