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來首次】大馬兩女涉同性戀 各被施以6下笞刑

蘋果日報 2018/09/03 21:01

馬來西亞同性戀伊斯蘭教法笞刑

馬來西亞周一對兩名女同性戀者執行笞刑,是馬來西亞首次有女性因為同性戀違反伊斯蘭教法而被處以笞刑,現場約有百人見證,人權組織批評刑罰殘忍及不公。
這兩名分別22及32歲的女子,今年4月在登嘉樓州(Terengganu)一部車輛內發生關係時,被當地伊斯蘭教法執法人員當場逮捕。兩人上月認罪,被法院判處6下笞刑及罰款3,300令吉(約6,240元港元)。
兩人周一已在伊斯蘭教法法院接受笞刑,據報兩人是分開行刑,並由女獄警負責執行,行刑過程約20分鐘。
國際特赦組織炮轟刑罰「殘忍及不公」,要求當局必須修訂法例,停止使用笞刑這種酷刑。跨性別人士權益組織「Justice for Sisters」則批評,這次判刑會助長針對性小眾的暴力。
過去馬來西亞曾被視為較包容的伊斯蘭國家,但近年風氣漸趨保守,當地伊斯蘭事務部長曾公開反對同性戀行為,下令撤除所有性小眾權益團體的宣傳廣告,使外界憂慮當地打壓性小眾的風氣會越來越嚴重。
馬來西亞的法律制度中,伊斯蘭教法法院可以規管教徒的宗教和家庭事務,而當地6成人口為伊斯蘭教徒。
法新社/馬來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