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姐三月份與三名親友參加一個華東七天團,返抵香港時其姨母發現行李被另一團友誤取,領隊囑她填報遺失報告,以便追討。半個月後旅行社才聯絡到那名烏龍團友,物歸原主。
黃小姐說,當姨母打開手提喼,發現全部物品損壞,「糖果溶晒流落啲新衫度,洗番都着唔到,我全部掉晒!」至四月,她向美亞保險公司就「行李延誤」索償,至上月才通知不獲賠償。
「保險有等如冇」
「佢哋話件行李係俾團友攞錯,唔算延誤、被盜竊同埋遺失,咁都唔算延誤?真係有佢講、冇你講!」「保險公司只允賠償洗衣費,不過需憑單據申領,但衣物已拋掉,即係冇得賠。」「四個人加埋買咗八百幾蚊保險,買咗等如冇買!」
美亞保險有限公司賠償部經理歐小姐回覆本報查詢時稱,由於行李延誤是因團友誤取,而非公共交通工具業者錯誤轉運引起,加上不屬遺失及被竊,故不在投保計劃內「行李延誤」及「個人行李」的保障範圍;食物也屬於「不保事項」。
至於被染污的衣物,按「個人行李」保障,保險公司會賠償洗衣費。
記者看過該份保單,發現長達四頁的條款,英文佔三版半;中文則只有半版,其中提及行李延誤及賠償等只得五行字。若不懂英文,根本無法了解條款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