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死異鄉】港男偕女自駕遊雙亡 專家籲買保險勿亂租電單車
出租電單車清邁客死異鄉
港男(圖右下方)偕女在泰國清邁租電單車自駕遊期間遇交通意外,兩人俱亡
一名44歲港男早前在泰國清邁租電單車自駕遊,載著另一名中國籍女子欲一起前往泰國南邦省,豈料本月9日在行車中途於天雨濕滑路面情況下,遭後方的私家車失控撞翻,港男與內地女同喪命,令人婉惜,其實2016年9月泰國蘇梅島亦曾有港人情侶駕電單車自駕遊時疑失控釀成男死女傷。泰國旅遊專家胡慧沖坦言,泰國租借電單車雖然非常便宜及方便,日租可低至二、三百泰銖(少於100港元),但監管上良莠不齊,部分店舖租出的電單車懷疑未有購買合適的保險保障租用者,店主甚至不會詳查租用電單車人士是否真的依法擁有國際駕駛執照。一旦發生交通意外,賠償及保險問題令人憂慮,故他勸租用電單車必須小心。
胡慧沖建議,若市民往泰國旅遊自駕遊,最好是租用正式的私家車及先購買合適的保險,否則發生嚴重交通意外時,自己固然保障不到,一旦不慎撞傷其他當地人,也可能要承擔大額賠償。
旅遊界人士則補充,不少港人到蘇梅島及布吉等旅遊熱點,都喜歡租電單車自駕遊,但其實根據泰國法例,在當地駕電單車需戴頭盔,而外國遊客租電單車或私家車時亦需出示俗稱國際車牌的國際駕駛許可證,故遊客包括港人在泰國自駕遊時應該要遵守法例,並應堅持戴頭盔以保障己身安全。
保險界人士則建議,市民外遊時要光顧具規模租車公司,因為車輛保養較好,租車公司亦會有購買合適的第三者意外保險。他警告,市民外遊時若無牌駕駛揸大膽車,一旦發生意外受傷,當事人即使已購旅遊保險,但保險公司亦有權不作賠償。
今次的奪命意外於泰國北部發生,事發於6月9日即周六晚上9時,男死者為44歲港人王兆銘,女死者是年約35至40歲的中國籍女子,事發前港男在清邁租了一架電單車,載著中國籍女子(女性朋友)正駛往南邦省途中,當時天雨濕滑,後方一架私家車在一段灣路上疑失控撞倒了前方的電單車,車上兩男女雙雙倒地受重傷。其中王同車的內地女子證實當場死亡,王則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送院後重傷不治。現場消息稱兩人疑為情侶,在清邁租用電單車自駕遊,但消息未獲證實,泰國警方仍在調查外原因。
就一名港人於泰國北部發生車禍身亡一事,入境事務處發言人回應指,獲悉事件後,已即時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公署) 及中國駐清邁總領事館(總領館)了解情況。入境處已主動聯絡當事人家屬,並提供適切意見及可行協助。入境處會繼續與公署、總領館及當事人家屬保持緊密聯繫,積極跟進事件並按家屬的意願提供可行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如需協助,可致電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的24小時求助熱線電話:(852)1868。
2016年9月一對情侶在泰國蘇梅租電單車自駕遊時亦發生嚴重意外,造成男死女傷。
在泰國很容易以很便宜的價錢租用電單車,但旅遊專家提醒店方未必有為出租電單車買了合適的保險,提醒用家要小心選擇有信譽的租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