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當局今年將加大報告抽查力度,由原本的5%提高到10%,而且「凡提必查」,即凡要提升的幹部,其個人事項報告必定要經過核查。照規定,有權核查幹部報告表的是各級黨委的組織部,但實際上不乏紀委介入而有老虎、蒼蠅被打的案例。
應該說,官員利益申報及核查制度,是防範貪腐的有效方式。詭異的是,劉萍、魏忠平、李思華等維權人士反而因呼籲官員公示財產,被控尋釁滋事等罪名並判囚。或許,對中共來說,幹部申報財產仍是不能公開的家務事,被視為東廠的紀委可以視需要查核,但豈許百姓插手查虎、打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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