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被告去年驗身時,發現自己是肝炎帶菌者;無獨有偶,他一家九兄弟姊妹,已有三人先後患上肝癌去世。被告深恐自己的肝病會惡化變成肝癌,壓力甚大,更患上焦慮症,一時失控才犯案。
案情透露,被告於去年9月24日晚上約9時,在港鐵美孚站內乘搭扶手電梯時,蹲在一名50歲女財務顧問身後,拿出手機放在她的小腿旁,打算拍攝裙底春。但他的手機不慎觸碰到事主小腿,驚動事主。她轉身發現被告行徑,大驚下狂呼救命。被告此時拔足狂奔,事主邊追邊呼救。
當追至荔灣道一街市外,兩名途人上前擒拿被告,事主立即報警。警員到場後,事主將被告的手機拿走,交給警員,直指被告拍攝她的裙底,調查後發現手機內有兩張裙底照。警員又在被告身上搜出另一部手機,內有74張相片,被告指該手機用於內地撥電話。
被告於警誡下承認一時失控犯案,並交代犯案經過,要求給予機會。被告又指,今次是他第一次影裙底。
案件編號:KTCC77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