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先生去年9月獲任職公司送贈市價3,888元16GBiPad2一部,當時市面同時發售64GB的iPad2,他欲將產品升級,蘋果職員答應以原價回收其16GBiPad2,同時以6,488元出售64GBiPad2予他。
同月底,速遞公司上門回收,蘋果公司承諾六星期內退回3,888元,但一直沒兌現,「新機一早已經用信用卡扣咗錢,但係退款就四個月都未收到」。
他再三追問下,蘋果公司才承認錯誤,但拒協助跟進,「職員終於話畀我聽,筆錢一早退咗入我公司嘅銀行戶口,仲叫我問公司攞翻呢筆錢。我已經轉咗工,呢個錯誤係佢哋造成,冇理由要我自己解決」。
蘋果公司至截稿前未有回覆。葉先生則稱,最後與蘋果公司達成協議,獲退款2,300元及兩張共值800元的購物券,他無奈接受。
檔案編號:0207076、0207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