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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男僱員
享侍產假
蘋果日報 2011/11/22 06:00
公務員事務局向公務員發出諮詢文件,建議包括合資格的男性政府僱員,可享有3至5個工作天有薪侍產假、享有侍產假次數毋須設上限等。享有這項福利的僱員,需要在緊接婚生嬰兒的預產或實際出生日期前,已連續服務不少於40個星期。而且不論婚生嬰兒的出生地點,都可享有侍產假。
文件指,合資格的政府僱員,包括公務員、政治委任人員、法官及司法人員、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但不包括承辦商或向政府提供服務者的員工。